常見的心臟血管疾病

心臟移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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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心臟移植手術是將衰竭的心臟移除並植入一個健康的心臟來輔助取代,新的心臟是來自一個腦死捐贈者,在其他器官尚未衰竭以前,家屬決定將器官捐給需要的病人, 取代其生病的心臟,讓生命得以延續。手術的執行並非人人都可以接受或外科醫師隨時都可以執行,它是需要得到健保局同意下才可以施行的心臟移植手術。

心臟移植適應症:

原發性心肌症(紐約心臟功能第四度)。
缺血(冠狀動脈阻塞)性心臟病,合併大範圍心肌梗塞所導致之心臟衰竭(紐約心臟功能第四度)或心臟嚴重缺氧無法以藥物或傳統冠狀動脈繞道手術治療者。
瓣膜性疾病導致嚴重心臟衰竭(紐約心臟功能第四度)無法以藥物或瓣膜置換手術治療者。
先天性心臟病,無法以傳統心臟手術矯正者或其它無法用藥物或手術矯正之末期心臟病。
已使用心臟輔助器且無法斷離或利用手術矯正之心臟衰竭者。

符合以上條件並於術前已完成術前評估及通過健保事前審查之標準,才可以執行。

心臟移植的種類

心臟移植可以分為正位移植、異位移植與心肺移植:

一、正位心臟移植手術:

捐贈者心臟送達後,開始進行低溫體外循環;將主動脈之近端夾住,並將上下腔動脈用帶子勒緊,將原本心臟摘除;將捐贈者心臟之心房部分稍加修整後進行縫合, 縫合由左心房之左側開始,分成上下2端進行。 待所有心房皆縫合完畢,即可修整主動脈與肺動脈之長度,結束後打開主動脈夾升高體溫,讓心臟恢復跳動,待體溫回復至36℃停止體外循環,關閉胸骨及傷口手術即完成。

二、異位心臟移植手術:

病人本身的心臟並不切除,仍存在之功能尚可繼續利用,而植入之心臟則成為新的助力;原來的心臟保留在原位,再把捐贈的心臟置於病人心臟之右邊,把兩個心臟的左心房、右心房、主動脈及肺動脈連接相通。

手術及住院時間:

一般來說手術時間約為6~8小時。手術後須於加護病房觀察約10天,整個住院日期約為21~28天,假如您正處於心臟衰竭、或病情較不穩定,則住院天數及加護病房觀察天數則會延長,直至狀況穩定。

其他注意事項:

手術風險相同於一般之開心手術

亞東醫院心臟血管外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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